近几年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摩托车的、保有量迅猛增长,截止1999年10月份统计,全市摩托车保有量已超过32万辆,占机动车总数的59%,是10年前的6倍多。其中市内四区6万余辆,五市三区26万余辆。其数量的增多,已对全市的交通安全、环境质量造成严重威胁。经测试,四冲程摩托车有害物质的排放是轻型汽车的2.5-3.5倍,二冲程摩托车是轻型汽车的10倍,并且我市处在丘陵地带,坡路多摩托车尾气污染更为严重。同时,驾骑摩托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也占较大 比例,据统计,1998年全市又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有846起,占事故总起数的16.38%,死亡202人,伤717人,直接经济损失1322449元。摩托车数量的剧增,已成为我市道路交通堵塞、事故频发和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对此,为了加强对摩托车的管理,保证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提高大气环境质量,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我市摩托车实行总量控制,通告如下:
一、自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发放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摩托车号牌。已悬挂上述四区号牌的摩托车(特种车辆除外)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再更新。
二、悬挂外省、市号牌的摩托车禁止在本市区域内道路上行驶并不予办理车辆入籍。
三、悬挂崂山、城阳、黄岛三区和即墨、胶州、胶南、莱西、平度五市号牌的摩托车禁止在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道路上行驶一(不含市政府整顿市区道路交通秩序通告所规定的运送副食品入市的路线0。
四、自2000年5月1日起,禁止摩托车在香港西路、香港中路、东海路、太平角一路、太平角六路行驶;自2000年10月1日起,禁止摩托车在热河路、胶州路、中山路、太平路、文登路、南海路行驶。今后将根据道路状况逐步限制摩托车在市区道路行驶一。
五、凡2000年1月1日前已申领到摩托车号牌并持有本市高科园户籍的摩托车车车主,可凭居民户口薄或其他有效的户籍证件以及相关的车辆证件到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换领本市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的摩托车号牌。
六、崂山、城阳、黄岛三区及即墨、胶州、胶南、莱西、平度五市的摩托车总量控制由当地有关部门参照本通告执行。
七、本通告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